四川轻化工大学 一、复试分数线 二、复试名单 三、拟录取名单
所有拟录取考生,公示无异议且须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录取。 公示时间:2023年5月5日—5月17日(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者,请署具真实姓名将书面材料报我校研究生部或纪委。 联系电话:研究生部:0813-5505851 纪委:0813-5505625 四川轻化工大学研招办 2023年5月5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