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由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牵头直接调查,于12月18日会同应急管理厅、省国资委、宜宾市政府及公安、工会等部门,成立了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杉木树煤矿“12·14”较大事故调查组(以下
五是芙蓉公司防治水责任落实不到位,未编制防治水中长期规划(5年)和年度计划,水害防治岗位职责与实际配备的人员不一致,未督促事故矿井有效管控防治水重大风险不力。六是川煤集团对各级管理人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治理不力,对芙蓉公司和杉木树煤矿管控防治水重大风险督促不力。 据此,事故调查组将越界开采的2处煤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