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灾区有重大科学价值的地震遗址、遗迹,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负责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或者机构等有关部门提出意见,经省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当地人民政府指定有关部门进行特殊保护。 地震遗址、遗迹的保护应当列入地震灾区的重建规划。
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 (1996年6月18日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9年12月10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的决定》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防震减灾工作,减少地震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促进经济建设和...
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 (1996年6月18日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9年12月10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的决定》修正 2012年5月31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御和减轻...
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 (1996年6月18日 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防震减灾工作,减少地震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防震减灾,是指地震的监测预报、宣传教...
预防 第五章 地震应急救援 第六章 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御地震灾害和减轻灾害风险,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1996年6月18日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9年12月10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防震减灾工作,减少地震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第一条为加强防震减灾工作,减少地震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条例。 关联法规: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防震减灾,是指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震后救灾与重建等活动。
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2012年版) 中国法制出版社 法律·民法·0字 完本| 更新时间 为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本书为出版书籍 请前往起点读书App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 分类推荐 全部分类 玄幻...
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1999年12月10日修正版)(1996年06月18日发布,1996年06月18日实施,1999年12月10日修订)第一条 为加强防震减灾工作,减少地震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