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未缴费的,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依法补缴工伤保险费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新发生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八条按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超龄从业人员,其工伤认定等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
参加工伤保险办法的通知 川人社规〔2024〕1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行政部门、财政局、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税务局,各市(州)团委: 为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化解用工单位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和《〈四川...
逾期未缴费的,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依法补缴工伤保险费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新发生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八条按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超龄从业人员,其工伤认定等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 )第二条第二款以及国家和我省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不执行本办法...
逾期未缴费的,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依法补缴工伤保险费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新发生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八条 按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超龄从业人员,其工伤认定等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 )第二条第二款以及国家和我省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不执行本...
人事处转发:川人社规〔2024〕1号关于印发四川省超龄等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的通知 川人社规〔2024〕1号关于印发四川省超龄等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的通知.PDF
2024年1月25日 四川省超龄等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持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更好地保障相关群体的权益,分散和减轻相关单位经济负担和经营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社会保险法》《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和《〈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2024年1月25日 四川省超龄等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持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更好地保障相关群体的权益,分散和减轻相关单位经济负担和经营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社会保险法》《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和《〈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等文件,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