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谁推荐、谁监督”的原则,切实做好对省级、国家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其在辖区范围内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对命名后发生人员死亡或一次3人(含)以上重伤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市(州)安办要及时报告,省安办撤消其相关称号,收回牌匾和证书并进行通报;对获得全国安全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