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路政管理,维护公路设施,保证公路运输安全畅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我省境内的国道、省道、县道、乡道的路政管理。 第三条 省交通部门主管全省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市、地、州、县交通部门主管本辖区的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第四条 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和留用地...
四川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 (1987年9月4日四川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路政管理,维护公路设施,保证公路运输安全畅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我省境内的国道、省道、县道、乡道的路政管理。 第三条 省交通部门主管全省...
四川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2004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路政管理,保护公路路产,保障公路完好畅通,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国道、省道、县道、乡道的公路路政管理。 专用公路可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 公路、...
(四)禁止在高速公路上乱停车辆,占道行驶,摆摊设点; (五)禁止在高速公路两侧边沟外缘三十米和立交桥通道边缘五十米内修建永久性设施。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对违反本条例的单位或个人,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分别情况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没收非法所得,责令缴纳规定的费用,并可处以罚款。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四川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全文内容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路政管理,保护公路路产,保障公路完好畅通,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国道、省道、县道、乡道的公路路政管理。
《四川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经1994年5月28日四川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通过;根据2012年7月27日四川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通过的《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3次修正。该《条例》分总则、机构与职责、路产保护、法律责任、附则5章40...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4年11月30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对《四川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一、第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超过公路和公路桥梁、隧道、渡船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任意通行。必须通行的,须经公路路政管理机构批准,并发给通行证。对车辆...
四川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1994年5月28日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1997年12月27日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改)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路政管理,保护公路路产,保障公路完好畅通,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条例...
篇1:四川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 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61号)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4年11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