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1987年7月2日四川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3年12月15日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1997年10月17日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四川省计划生...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3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以及户籍在本省而离开本省行政区域的公民。第三条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是每个公民和全...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即,在原来产假98天的基础上增加产假60天。请教下眉山市委领导,眉山市是否执行四川省出的该规定,2023年眉山市女职工产假+生育假...
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信息系统,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信息的汇集和管理工作,开展人口总量、人口结构、人口出生和死亡、人口迁移等人口变动和发展趋势的中、长期预测工作。 本市各级卫生健康、发展改革、公安、民政、统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建立信息通...
北京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内容是什么 北京最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是2016年3月24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一: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3 法律主观: 四川省的产假在国家规定的产假上延长六十天,而国家规定的产假是98天,所以一共是158天。 女职工如果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有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
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四川省计 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2002 年 9 月 26 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 条例名称修改为《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根据 2004 年 9 月 24 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1987 年 7 月 2 日四川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四川省 计划生育条例》;根据 1993 年 12 月 15 日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修改〈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根据 1997 年 10 月 17 日四川省第八届人 民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