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违反本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实施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在汛期不服从防汛指挥机构调度指挥、不履行滞洪削峰或者提前留...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实施办法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实施办法》 已由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5月31日通过, 现予公布, 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结合四川省实际, 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防洪以及与防洪有关的活动,适用本实施办法。 第三条 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洪的组织...
6 p.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实施办法费下载50403544 6 p.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实施办法费下载62033553 6 p.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实施办法费下载93663567 14 p.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24 p.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13 p.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发表...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二○○七年五月三十一日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实施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防洪以及与防洪有关的活动,...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防洪以及与防洪有关的活动,适用本实施办法。 第三条 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洪的组织...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单位)20070531(颁布时间)20070801(实施时间)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0号(文号)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实施办法由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5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二○○七年五月...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实施办法 (涉林部分摘录) 第八条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活动: (一)修建妨碍行洪的围堤、围墙、阻水道路、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 (二)弃置矿渣、石渣、煤灰、垃圾、泥土等; (三)其他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字号】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0号 【施行日期】2007.08.01 【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防汛抗旱 正文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实施办法 (2007年5月31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2007年5月31日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