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是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或独资、合伙企业,为避免逾期产生滞纳金,影响您的信用,请您在3月31日之前选择下述途径之一完成2018年度生产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申报:一是四川省税务局官网电子税务局远程申报;二是携带填写好并加盖公章的纸质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和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前往办税服务厅现场申报。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