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市物价局和交通运输局核定的各客运站县以上道路客运上限票价已含0.03元/人·千米的燃油附加费(县以下农村道路客运上限票价已含1.5元/人次的燃油附加费),根据规定,当国家公布的90#汽油当期更高零售价格达到或超过6.40元/升时,各客运站可在现行上限票价的基础上,按照当期油价对应的燃油附加费收费标准加收燃油附加...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公安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公安部关于规范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2005年12月28日 川价发[2005]276号) 各市、州物价局、财政局、公安局: 现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公安部《关于规范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川价字费[1999]176号) 省地方税务局、各市、地、州物价局、财政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地税部门普通发票的管理,规范普通发票收费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国家计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部门收费检查有关政策界限的通知》(计价检[99]11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省地税普通发票工本费收费标准等...
(川价字费[2000]200号 二000年十月二十七日) 各市、地、州物价局、财政局、教委、省内各普通高等院校、成人高等院校、高等学历文凭考试试点院校: 根据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2000年高等学校招生收费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四川实际情况,经省政府批准,决定调整我省高等学校部分专业的学生收费标准。现将...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交通厅关于汽车驾驶员培训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川价字费(1997)123号) 各市、地、州物价局、财政局、交通局(委):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问题的通知》(川府发[1995]143号)的有关规定,现对我省汽车驾驶学校收取驾驶员培训费等有关问题通知如...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 大型医用设备CT性能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 (川价函[1999]228号) 省卫生厅: 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收取大型医用设备CT性能检测费的通知》(川财综[1999]66号),现将大型医用设备CT性能检测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 我省公路路产补偿费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川价字费[1998]94号 1998年5月12日) 各市、地、州物价局、财政局、交通局(委):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李鹏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治理乱收费问题的通知》(川府发[1997]24号)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四川省公...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 关于会计证工本费等收取标准的通知 (川价字费[1999]46号 1999年3月2日) 各市、地、州物价局、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同意《会计证》年审收费立项的通知(川财综[1998]57号)”和有关规定,经研究,对会计证工本费等几项收费通知如下:...
各市、地、州物价局、建委、环保局: 为了减少污染,保护环境,贯彻中央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增长,加大对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的精神,解决现行污水集中处理率低,多数城市还没有收取污水处理费,已经收取污水处理费的城市,在征收过程中,欠费和漏收问题比较严重;污水处理费收入的管理不规范,截留、挪用等问题,国家三部委局最近...
1、调销省外的两碱工业盐价差调节额补贴标准为每吨30元(其中,调销重庆市为每吨10元);调销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南、山西、安徽省的省食盐价差调节额标准为每吨20元;调销出口盐价差调节额补贴为每吨60元。 2、出省和出口盐以一九九九年省盐务局下达企业销售计划和省外两碱工业盐企业订货量(且报省盐务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