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适用本条例;从事人体细胞和角膜、骨髓等人体组织捐献和移植,不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人体器官捐献,是指自愿、无偿提供具有特定生理功能的心脏、肺脏、肝脏、肾脏、胰腺或者小肠等人体器官的全部或者部分用于移植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人体器官移植,是指将捐献的人体...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人体器官移植,保证医疗质量,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人体器官移植,适用本条例;从事人体细胞和角膜、骨髓等人体组织移植,不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人体器官移植,是指摘取人体器官捐献人具有特定功能的心脏、肺脏、肝脏...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人体器官移植,保证医疗质量,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人体器官移植,适用本条例;从事人体细胞和角膜、骨髓等人体组织移植,不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人体器官移植,是指摘取人体器官捐献人...
本条例所称人体器官移植,是指摘取人体器官捐献人具有特定功能的心脏、肺脏、肝脏、肾脏或者胰腺等器官的全部或者部分,将其植入接受人身体以代替其病损器官的过程。 第三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器官,不得从事与买卖人体器官有关的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人体器官移植的监督管理工作。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人体器官移植,保证医疗质量,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人体器官移植,适用本条例;从事人体细胞和角膜、骨髓等人体组织移植,不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人体器官移植,是指摘取人体器官捐献人具有特定功能的心脏、肺脏、肝脏...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人体器官移植,保证医疗质量,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人体器官移植,适用本条例;从事人体细胞和角膜、骨髓等人体组织移植,不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人体器官移植,是指摘取人体器官捐献人具有特定功能的心脏、肺脏、肝脏、肾脏或者胰腺等器官的全部...
本条例所称人体器官移植,是指摘取人体器官捐献人具有特定功能的心脏、肺脏、肝脏、肾脏或者胰腺等器官的全部或者部分,将其植入接受人身体以代替其病损器官的过程。第三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器官,不得从事与买卖人体器官有关的活动。第四条 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人体器官移植的监督管理工作...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2007年3 月 21 日国务院第 171 次常务 会议通过,自 2007 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人体器官移植,保证医疗质量,保障人体 健康,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人体器官移植,适用本条 例;从事人体细胞和角膜,骨髓等人体组织移植,不...
本条例所称人体器官移植,是指摘取人体器官捐献人具有特定功能的心脏、肺脏、肝脏、肾脏或者胰腺等器官的全部或者部分,将其植入接受人身体以代替其病损器官的过程。 第三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器官,不得从事与买卖人体器官有关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