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采用实质审查标准,虽然审查难度加大且审理商标侵权时需全面审查商业关系,但在侵权审理的同时考量商业合作情况并对是否存在商标默示许可作出判断,系对包括商标权人在内的各方当事人利益整体平衡并进行合理充分的司法救济,亦符合商标法促进商标使用、遏...
在“中国黄金珠宝集团香港国际有限公司及图”商标案[1],司法机关认为在“诉争商标由文字和图形部分共同构成,其中图形部分占据较大比例,同样为诉争商标的主要识别部分,文字部分为原告的完整企业名称。虽然诉争商标文字部分包含了我国的国家名称“中国”,但是诉争商标整体上并未与我国国家名称相同或者近似”。但整体与中...
1商标宣告无效的司法审查应属行政诉讼商标宣告无效的司法审查属于行政诉讼。商标宣告无效的司法审查审理的是行政争议。宣告无效的宣告主体为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其制度目的在于纠正不当的商标注册行为,其权利来源于法律的授权,同时,商标有效与否体现了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单方意志,具有明显的行政属性。行政行为的...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1年发布的《商标审查审理指南》对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的审查作如下规定:“仅直接表示”是指申请商标仅由对指定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具有直接说明性和描述性的标志构成,或者商标虽然包含其他构成要素,但整体上仅直接表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标实务指南与司法审查》是2019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曹阳。本书从商标制度的自身逻辑出发,收集了国内外司法实践中具有影响力的上千案例,分析逻辑与经验之间的互动与问题,正本清源,对诸多被误读的规则与错误的经验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解决方案。内容简介 《商标实务指南与司法审查》既有原理的解释,又有...
本条还规定了对撤销或者不予撤销注册商标决定的司法审查制度,即由司法机关最终决定商标专用权是否应当被撤销。根据TRIPs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有关获得和维持知识产权的程序中作出的终局行政决定,均应接受司法或者准司法当局的审查。按照本条规定,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
二、地理标志商标侵权的司法审查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功能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标识商品来源,二是标识商品因来源于某地区而产生的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质量、制造方法等其他特定品质。本案中,龙井茶作为我国传统名茶,具有较高的知...
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商标授权确权司 法审查要主动回应新时代商标保护司法需求和社会关切。本文从审视商标授权确权司法 审查发展历史入手,紧扣中国商标授权确权司法审查现状进行反思与展望,首先廓清商 标授权确权司法审查制度理论依据,随后从应然层面研究商标授权确权司法审查的目标 模式...
基于商标法已经对商标被异议后不予注册的行政程序及司法审查作出特别规定,故被异议人不服商标局不予注册决定时,作为救济途径,应在法定期限内首先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不予注册复审决定后仍然不服的,被异议人可以针对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不予注册复审决定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