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商品房预售款监管,适用本办法。第三条(预售款定义)本办法所称的商品房预售款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其开发的商品房在竣工验收备案前出售,由购房人按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支付的定金、首付款、购房贷款以及其他形式的全部购房款。第四条(监管机构)本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采用开发...
在监管额度方面,《办法》提出,监管部门应当根据取得预售许可证后至预售商品房完成并联竣工验收所需的工程建设费用总额核定预售款监管额度,具体在三方监管协议中予以明确。 其中,申请预售许可时,工程形象进度要求为正负零的商品房,监管额度不低于预售挂牌价款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余工程形象进度要求的商品房,监管额度...
《最高人民法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规范人民法院保全执行措施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的通知》(法〔2022〕12号)等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工作,保障商品房项目竣工交付,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
邢台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
《沭阳县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是2016年沭阳县人民政府发布的文件。文件发布 沭政办发〔2016〕160号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沭阳县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的通知 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新城(街道)管委会(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青伊湖农场:《沭阳县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已经县政府第...
《岳阳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是岳阳市针对商品房预售实施发布的监管办法。,保障预售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款(以下简称预售款),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
《办法》规定,购房人缴交的定金和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购房款应全部直接存入监管账户,做到购房环节全流程、全链条监管,购房款项全覆盖监管。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现场设置仅关联监管账户的“预售资金监管专用POS机”,协助购房人将购房款和定金直接存入监管账户。《办法》规定了初始留存额度计算方法,监管账户初始...
《办法》要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遵循“专户专存、专款专用、全程监管、节点控制”的原则,最大程度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预售款全额存入账户 预售资金监管计划包括:项目重点监管额度,单体工程重点监管额度明细;项目用款计划;监管银行、账户名称、账号等。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应向...
本办法所称预售人,是指预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办法所称承购人,是指购买预售商品房的单位和个人。本办法所称项目总投资,包括地价款、前期费用及工程建设等费用。第四条 市房管局是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监管部门)。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是邢台市市区具体实施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