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做好《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办法(试行)》(商务部公告2020年第61号,以下简称《报告办法》)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报告办法》所涉及的行业覆盖范围广、市场主体数量...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本地区相关市场主体报告情况监测工作,及时掌握《报告办法》实施工作动态。同时,要利用报告系统做好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情况汇总分析,按照细分行业、企业规模、塑料制品品类等口径,编制行业分析报告,连同《报告办法》执行总体情况,于报告工作结束后 30 日内报商务部。 系统平台技术支持单位:中国国...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工作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做好《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办法(试行)》(商务部公告2020年第61号,以下简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