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疏议》·卷第二十二唐朝 唐律疏议 长孙无忌 著 大 中 小 鬥訟凡一十六條317諸流內九品以上毆議貴者,徒一年。傷重及毆傷五品以上,若五品以上毆傷議貴,各加凡鬥傷二等。 「疏」議曰:流內九品以上、六品以下毆議貴者,徒一年。「傷重」,謂他物毆凡人內損吐血,合杖一百;毆議貴,合加二等,徒一年半...
《唐律疏议.斗讼律》(卷二十二):诸部曲殴伤良人者,加凡人一等。奴婢,又加一等。若奴婢殴良人折跌支体及瞎其一目者,绞;死者,各斩。其良人殴伤杀他人部曲者,减凡人一等;奴婢,又减一等。若故杀部曲者,绞;奴婢,流三千里。相侵财物者.不用此律。 (1)上述材料反映了唐代哪一种刑法适用原则?该原则的基本内...
過失殺傷者,各減二等。 【疏】議曰:依令:「五品以上有媵,庶人以上有妾。」故媵及妾犯夫者,各加妻犯夫一等,謂毆夫者,徒一年半;毆傷重者,加凡鬥傷四等。「加者,加入於死」,若毆夫折一支,或瞎一目,凡鬥徒三年,加四等合絞,是名「加入於死」。「過失殺者,各減二等」,謂妻、妾、媵過失殺者,並徒...
《唐律疏议》故唐律疏議卷第二十二鬥訟 即妾毆夫之妾子,減凡人二等;毆妻之子,以凡人論。若妻之子毆傷父妾,加凡人一等。妾子毆傷父妾,又加二等。至死者,各依凡人法。 【疏】議曰:「即妾毆夫之妾子,減凡人二等」,為匹敵之故,得罪稍輕。「毆妻之子,以凡人論」,為女君尊重,故同凡鬥。若妻之子毆傷父...
故唐律疏议卷第二十二斗讼 凡一十六条317 诸流内九品以上殴议贵者,徒一年。伤重及殴伤五品以上,若五品以上殴伤议贵,各加凡斗伤二等。 【疏】议曰:流内九品以上、六品以下殴议贵者,徒一年。「伤重」,谓他物殴凡人内损吐血,合杖一百;殴议贵,合加二等,徒一年半。此名「伤重」。其六品以下殴伤五品以上;...
【疏】议曰:祖父母、父母殴子孙之妇,令废疾者,依户令「腰脊折,一支废,为废疾」,合杖一百。笃疾者,「两目盲,二支废」,加一等,合徒一年。死者,徒三年。「故杀者」,谓不因殴詈,无罪而辄杀者,流二千里。若殴妾,令废疾,杖八十;笃疾,杖九十;至死者,徒二年;故杀者,徒二年半...
【疏】议曰:妻殴夫,徒一年。「若殴伤重者,加凡斗伤三等」,假如凡人以他物,殴伤人内损吐血,合杖一百,加凡斗三等,处徒二年。此是计加之法。「须夫告,乃坐」,谓要须夫告,然可论罪。因殴致死者,斩。媵及妾犯者,各加一等。加者,加入於死。过失杀伤者,各减二等。【疏】议...
【疏】议曰:「即妾殴夫之妾子,减凡人二等」,为匹敌之故,得罪稍轻。「殴妻之子,以凡人论」,为女君尊重,故同凡斗。若妻之子殴伤父妾,加凡人一等。妾子殴伤父妾,又加二等。称「又加」者,总加三等,若殴折一齿,徒二年半之类。注云「至死者,各依凡人法」,当条虽有加减,至死者...
《唐律疏议.斗讼律》(卷二十二):诸部曲殴伤良人者,加凡人一等。奴婢,又加一等。若奴婢殴良人折跌支体及瞎其一目者,绞;死者,各斩。其良人殴伤杀他人部曲者,减凡人一等;奴婢,又减一等。若故杀部曲者,绞;奴婢,流三千里。相侵财物者,不用此律。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 上...
《唐律疏议》卷十七记载“诸祖父母、父母及夫为人所杀,私和者,流两千里”;卷二十二记载,“诸告祖父母、父母者,绞”。这反映了唐代( ) A.法律尚未形成体系 B.人情凌驾法律之上 C.法律忽视血缘关系 D.以礼入法特征明显 22-23高二上·湖北孝感·阶段练习 查看更多[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