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疏议V 4月19日 20:24 来自微博网页版 有一说一啊……李香兰不是汉奸……因为她就是日本人……//@明人明察:现在洋奴太多了,因为历史上对汉奸的清算力度不够,恨国生意太好做了。 @刘铁征1314 当年鬼 子用这个东西来进行奴 化的宣传,而今有人盛赞这样的“满洲文化”,不禁想到老舍在《四世同堂》里边写的,日本 人给冠
通过以上分析就能看出,《唐律疏议》在中国法治历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尤其是《唐律疏议》在法律层面、量刑层面体现出的“轻刑”“慎杀”的理念,不仅是大唐帝国以宽容的心态治理国家的缩影,还给后世的法律制定产生深远影响。以至于今天中国《刑法》的宽严相及政策,也和《唐律疏议》的精神有某些联系。作者:军事...
疏与律合称为《永徽律疏》,后世又叫做《唐律疏议》。 唐律首创“疏议”,把对律文的解释和补充形式推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唐律“疏议”的诞生,实现了对律文解释和补充做法的飞跃,使其发挥了更大的作用。 《唐律疏议》共十三卷,分为名...
唐律疏议 长孙无忌著 唐朝政书 《唐律疏议》是我国历史上保留下来的一部最早、最完整的封建法典和注疏,本书对其作了译注。《唐律疏议》是我国古代封建法典的代表作之一,也是保存至今的最早的一部法典,无论在古代还是在现在,它都有着不一般的地位。古时读之者甚多,...展开∨...
《唐律疏议》原称《永徽律疏》或者《律疏》。唐高宗李治永徽二年(651),长孙无忌等人在《贞观律》的基础上撰定律令,同年完成12篇500条的《永徽律》,颁行天下,永徽三年长孙无忌等人奉命又制定律疏,对律文进行逐条逐句的权威性的法律解释,目的在于说明法条的精神及专门术语的概念,以期各级执法之吏通晓律文,准确...
《唐律疏议》|唐朝法律中体现出德治为主的儒家法律思想 《唐律疏议》是我国古代非常著名的封建法典,被认为是我国现存的第一部内容结构较为完整的法律典籍,在中国漫长的法制史上享有崇高的地位。这本典籍是唐代强盛时期编纂而成的,具有法律约束效力,在其中渗透着浓厚的儒家法律思想以及非常浓厚的封建主义意味。从...
《唐律疏议》,又称《律疏》,是指唐朝高宗永徽三年(公元652年)编定的唐律。由长孙无忌等十九人编定,永徽四年(公元653年)颁行。这取代了自唐高祖武德七年(公元624年)所编定的《唐律》成为唐朝的根本法典。 《唐律疏议》正式的名称是《永徽律疏》...
清朝,制定法律时都会翻翻这本书。《宋刑统》更是直接照搬了大部分内容,堪称是《唐律疏议》的盗版。说到底,《唐律疏议》之所以能流传这么久,影响这么大,就是因为它体现了一个朝代的智慧和胸怀。它告诉我们,法律不是用来折磨人的工具,而是治理国家的智慧结晶。这种思想,即使到了今天,依然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唐律疏议》,又名《故唐律疏议》,是目前我国传世的第一部完整的法典,也是研究唐代历史以及东亚古代法制的必读书。《唐律疏议》最初渊源于唐高宗永徽时期编纂的律疏。当时唐朝历经唐高祖、太宗、高宗三朝的努力,已经有了武 德律、贞观律和永徽律,却没有一部对律的统一解释,永徽三年(652年),高宗皇帝命太尉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