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疏议》又称《故唐律疏议》,是由唐代长孙无忌、李绩等编纂的一部法典。是唐朝刑律以及其疏注的合编[1]。 3张 该书是一部对永徽律的官方法律解释。全书共三十卷,由厩库、杂律、断狱等组成,讲述了刑罚制度、国家主权、户籍、土地、婚姻家庭、赋役、监狱管理等法律解释[2]。
唐律疏议V 昨天22:34 来自 微博网页版 睡前消息858点评了一下中美小红书对账,总结其观点如下。1.其实最近美方体现的东西,只不过是几十年来各种其他公开信息渠道(比如各种中国的和美国的文艺作品)都已经展现过的,并没有特别新的信息。2.美国那边某些个人展现的情况真伪不明。而且如果要比个案的话,中国也能拿出不少...
唐律“疏议”是对西周的“说律之书”、秦的“法律问答”、汉魏晋对律条的解释和补充、等的发展。唐律首创“疏议”,把对律文的解释和补充形式推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唐律“疏议”的诞生,实现了对律文解释和补充做法的飞跃,使其发挥了更大的作用。疏议起源 它阐明唐律的指导思想;简述了每一篇目的沿革情况;...
《唐律疏议》又称《永徽律疏》,是唐高宗永徽年间完成的一部极为重要的法典。 它以《贞观律》为蓝本修订而成。律文部分共十二篇,五百零二条 ,全面涵盖刑事、民事、行政、经济等诸多法律关系。其中,《名例律》置于篇首,相当于现代法律的总则,规定刑罚种类及适用原则等;其余各篇则根据不同犯罪情形及法律事项分...
唐律疏义,又称《律疏》,有益于研究唐史。指唐朝高宗永徽三年(652年)编定的唐律,永徽四年(653年)颁行。中国古代法律的代表作。唐律疏义继承魏晋南北朝以来的立法成就,创造性的在律条的后面附上注疏,相当于现在的法律解释,使得“疏在律后,律以疏存”,被认为是中国封建法制史上的立法典范。由于礼与...
【答案】:《唐律疏议》原称《永徽律疏》或者《律疏》。唐高宗李治永徽二年(公元 651 年),长孙无忌等人在《贞观律》的基础上撰定律令,同年完成 12 篇 500 条的《永徽律》,颁行天下,永徽 3 年长孙无忌等人奉命又制定律疏,对律文进行逐条逐句的权威性的法律解释,目的在于说明法条的精神及专门术语的概念,以...
以下是《唐律疏议》的部分原文及翻译: 原文: 凡司马、司务、司公、章史、幕僚、诸使、国子监官、谏议、谏院、文案、律表等官并诸司曹、郡县仕官、功曹、主簿、尉丞、伍员尉、胥史仆役等及所有候任署司子孙等官。及司前官後有典补头官官之子孙敬深惟词讫间二十讫上皆继归至者。其闻父所过刑条或失律...
第一,《唐律疏议》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在十恶之首的“谋反罪”中突出“慎杀”的法律。这种超前的法治观念在中国历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谋反罪在中国古代被定为“十恶之首”,其性质相当于苏联时期的“反革命罪”,以及今天各国的“危害国家安全罪”,在中国古代历朝历代中,对于谋反(推翻现任皇帝、推翻朝廷取而...
《唐律疏议》,又名《故唐律疏议》,是目前我国传世的第一部完整的法典,也是研究唐代历史以及东亚古代法制的必读书。《唐律疏议》最初渊源于唐高宗永徽时期编纂的律疏。当时唐朝历经唐高祖、太宗、高宗三朝的努力,已经有了武 德律、贞观律和永徽律,却没有一部对律的统一解释,永徽三年(652年),高宗皇帝命太尉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