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股东不能凌驾于股东会之上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生效的股东会决议必须执行,要求完成法人变更的诉讼近日已立案。【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周仁清:你诉王永兴,上海文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的起诉状已收到,本院于2023年07月04日立诉前调解案件,案号为(2023)沪0116民诉前调7127号。——金山区人民法院
周仁清的微博 23-04-14 23:01 发布于 四川 来自 Xiaomi Pad 5 已编辑 给金山区法院院长的一封信尊敬的鲍院长: 无奈继本月8日给您写信后,再次给您写信,要求催促贵院执行局对已立案的(2023)沪0116号执2842号近日内到市场监督局强制进行股权变更,落实高院(2022)沪民再2号判决书。
周仁清的微博 23-03-29 19:09 发布于 上海 来自 Xiaomi MIX Fold 2 把法律当儿戏,真吃了豹子胆? 股权变更判决执行后,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文汇工程做出更换执行董事的股东会决议只是时间问题。 在新旧交替的特殊阶段,各种真假消息纷飞,反映到我这里的有以下几种:一、或自愿、或诱骗、或强迫,文汇工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