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在讨论决定或者决定呈报前,应当根据职位和人选的不同情况,分别在党委(党组)、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等有关领导成员中进行酝酿。 工作部门领导成员拟任人选,应当征求上级分管领导成员的意见。 非中共党员拟任人选,应当征求党委统战部门和民主党派、工商联主要领导成员、无党派代表人士的...
评定为烈士的,由国务院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将烈士名单呈报()。A.中共中央B.国务院C.全国人大D.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