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0日,正当我来到浙江慈溪,准备为吴大全提供法律帮助的时候,我从网上阅读了当天《法制日报》发表的“浙江吴大全案五大疑问真相调查”(作者:陈东升马岳君),使我有些糊涂了。因为在此之前的媒体报道,均说吴大全能够洗冤,是由于他在狱中遇到了真凶,导致了真凶的自首,才证明了自己不是杀人犯。但是《法制日报...
在火车上,史毕幺向吴大全详细讲述了他的作案过程,并告诉吴大全,砍沈秀云的刀被他扔到了小桥旁边的水井里。 准备棺材 2006年9月7日,慈溪市警方将史毕幺和吴大全抓捕归案。归案后,史毕幺由于是未成年人,被另案处理。 2007年2月,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吴大全有期徒刑12年和死刑,决...
2010年11月10日,浙江法院网发布《浙江高院依法纠正一起错案》一文称,浙江高院有关人士表示,对吴大全案定性错误,教训深刻,要从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进行认真剖析反思。我作为吴大全的代理律师,于11月12日向浙江高院发去《法律意见书》,建议浙江高院向吴大全赔礼道歉、对吴大全进行国家赔偿,并且纠正对吴大全的“窝藏罪”...
判断,认为案发后吴大全、史毕幺相携逃跑,肯定是重大嫌疑对象无疑,便一 路追赶到广东。从这一错误判断开始,吴大全案才一步步被公检法共同办成了 错案。 疑问二吴大全被捕后遇到了什么 吴大全对《法制日报》记者说,被捕当天,他向警察举报,凶手是史毕幺
对吴大全错案的反思
然而从现实来看,由于立法上和司法上的各种失误,导致一批冤假错案的出现,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等正当权益,使得被追诉人不仅失去自由,有的甚至失去生命,从而人为地造成司法不公,这也从另一个角度映射出我国法制建设的不完善.吴大全死刑案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因此有必要对吴大全死刑案进行案例分析,汲取教训,同时总结...
吴大全死刊案研究【最新法学论文】
今日上午,宓晓平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经合议庭调查,2007年5月17日下午,浙江省高院在慈溪市公开开庭,二审审理吴大全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金羽俊、翁寒屏出庭支持公诉,浙江初阳律师事务所方东律师担任吴大全辩护人,浙江省高院则由审判长汪鑫奎、代理审判员杨灵方、裘剑锋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该案。宓晓平说,所...
吴大全死刑案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因此有必要对吴大全死刑案进行案例分析,汲取教训,同时总结国内外预防错案发生的经验,以防患于未然.本文将用四章内容对吴大全死刑案进行分析.本文第一章对案情进行介绍.第二章本文将对此案引发的争议问题进行探讨,包括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指定辩护制度以及国家赔偿制度.第三章将对本案中...
【摘要】吴大全涉案的特定心理中,引人关注的是吴为什么要和史在一起,他是怎样知道案情的;吴为什么要跟史一起跑,他为什么不报案;面对公检法的侦审判,吴为什么要承认杀人;吴是怎样遇上"陈全"而逢凶化吉的,等等。而案侦司法人员的心态中,需要审视的是他们怎样从不轻信口供到不相信口供,如何审查判断同案犯的口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