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自由有社 会性的和个人目的性的,当冲突的时候,法庭必须尊重宪 法赋予的公民权的前提下,进行判决,汉堡法院明显由于 疏忽,不能够充分合理的判断背景,由于吕特的社会目的 性高于哈兰的私人财产保护的目的性,因此,判吕特胜。在 德国,1958年的“吕特案”判决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在该 判决中,宪法法院严肃地申明了...
2003年2月20日至21日,德国马克斯-普朗克欧洲法律史研究所在法兰克福召开了一场主题为“法律史学者视野中的1958年吕特案判决和早期基本权利诉讼”的学术会议,德国各地共有40余位宪法学学者、法律史学者和政治史学者受邀参加,其中包括在50年前曾经为吕特起草...
国际法院德国诉意大利案中的 国家豁免权问题评析 热度: 德国“吕特事件”之判决(1958) 1、基本权利主要是人民对抗国家的防卫权;但在基本法的各个基本权利规定里也体现一种客观的价值秩序(Wertordnung),被视为是宪法上的基本决定,有效地适用于各法律领域。
📚在宪法课上,我们学到了一个重要的概念——“间接效力说”。这个理论是通过吕特案来深入讲解的。吕特案不仅仅是一个法律案例,它更是宪法理论中的一个经典。💡吕特案的核心思想是:宪法作为公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这些权利通过影响一般法的基本规则,进而影响具体的私法。简单来说,就是宪法的基本权利通过一般...
而吕特案中怀葛通过利用风序良俗为名对VeitHarlan进行限制的行为在公司架构中属于部门经理利用手头的权利...
吕 特案 从德国吕特案看基本权利的辐射效力 作者: 娄宇 在著名的吕特案件判决中 1 [1], 德国最高宪法保障机关——联邦宪法法院对很多宪法学基本问题进行了阐释, 表明了 官方对这些问题的立场, 对后来的宪政学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有学者认为, 该案件是“二战之后对德国宪法学发展影响最大的一起案件, 并且...
在探讨德国吕特案的背景下,我们不禁思考一般法律是否能够永久性地对基本权利进行限制。吕特案的核心在于,胜者对败者的权力滥用,通过规则来限制其作为附属国的权益,这就好比公司的基本章程对内部员工的约束。如果我们以国家比喻为公司,那么国家的基本法就如同公司章程。在单一民族国家中,针对仆从国的限制...
法律关系,其实践最早出现在“单身条款案”中;间接效力说则是指基 本权利不能直接适用于私主体之间,只能通过民法的“概括条款”来 实现,吕特案正是间接效力说的第一次实践。主流观点认为基本权利 在私人间的适用应采取间接效力说。 间接效力说在吕特案中的适用 ...
吕特案法学方法论 吕特案法学方法论 吕特案涉及到基本权利的第三人效力问题,特别是言论自由这一基本权利在私人间的适用。这个案件的法学方法论主要是对传统理论和第三人效力说的应用和反思。传统理论认为,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仅限制国家权力的行使,对于私主体之间的关系并不适用。然而,第三人效力说提出了不同的看法...
从吕特案窥探基本权利的第三人效力 摘要:1958年1月15日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对吕特案做出判决,这在德国社会引起了人们极大的关注,该判决确立了一系列重要原则,例如表达自由在基本权利中的基础地位、宪法的适用效力可对私法领域产生辐射效应、基本权利的客观价值秩序可作为基本权利与私法益发生冲突时的衡量标准等等,已成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