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先商号权益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所保护的合法民事权益,故属于商标法第三十二条所规定“在先权利”的范畴。 本案中,根据广州复大医院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复大医院”系广州复大医院设立时的初始名称,也是其中文企业名称“广州复大肿瘤...
【法院认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认为,诺特金参公司构成侵权,并判令停止侵权,赔偿云南白药集团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宣判后,诺特金参公司提出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法院生效裁判中的“停止销售”,除已流入消费者手中的商品外,凡是在销售商家货架上的存在的待售涉案被控侵权商品,均属于停止...
其次,企业还可以采取法律手段来保护其企业名称。如果有其他公司或个人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相同或与其名称相似的企业名称,企业可以向香港特区政府知识产权署提起商标侵权或侵权纠纷投诉。此外,企业还可以通过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方停止使用其名称并寻求赔偿。 三、香港企业名称权的侵权案例分析 在香港,企业名称权的侵权...
某辅导机构在淘宝店铺宣传、展示其考研资料、教辅服务时,在其商品上使用了某学校的名称、简称、校徽等标识。学校发现后,要求该辅导机构立即停止相关侵权行为。但该机构对此置之不理。随后,学校将该辅导机构诉至法院,要求该辅导机构立即停止侵犯学校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该辅导机构...
南都讯 记者黄莉玲 名称权,是企业从事商事活动的重要标识性权利。4月12日,最高法发布民法典颁布后九起涉及人格权司法保护的典型民事案例,其中包含一起网络竞价排名侵害名称权案件,涉及“蹭热点”“傍名牌”行为。 官方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法院受理一审人格权纠纷案件192675件,同比增长19.2%,其中名誉权、肖像权、姓名...
甲公司擅自使用乙公司名称进行营销,必然会对其造成经济损失,已侵犯其名称权。某虎公司作为案涉搜索引擎运营商,对外开展付费广告业务,其对甲公司关键词设置的审查义务,应高于普通网络服务提供者。因某虎公司未正确履行审查义务,客观上对案涉侵权行为提供了帮助,构成共同侵权。遂判决甲公司、某虎公司书面赔礼道歉、澄清...
本案中姚魁君所实施的被诉行为系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在其销售网页上标注涉案专利的名称、专利号,但其相应的产品并未实施涉案专利技术方案,因此其行为仅构成假冒专利,侵害了捷顺公司的专利标记权,但并未侵害捷顺公司的涉案专利权。 (二)关...
一、本案符合确认不侵权之诉的受理条件,原告有权提起本案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提起确认不侵害知识产权之诉的原告应当举证证明下列事实:(一)被告向原告发出侵权警告或者对原告进行侵权投诉;(二)原告向被告发出诉权行使催告及催告时间、送达时间;(三)被告未在合理期限...
法院判决:更改名称不属于更改内容 出版社未侵犯修改权 法院经审理认为,四季出版社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沈某的画作,侵犯了其署名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但并未侵犯这幅油画作品的修改权,判令四季出版社停止侵害,并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律师解析: 本案中,四季出版社已经意识到自己行为不当,也承认侵犯了沈某的署名...
在自媒体上放音乐或电影片段是否侵权 法律规定,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本视频结合实际案例说明“适当引用”的尺度应如何把握。#著作权 #自媒体 #版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