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职责与管理第十三条用人单位负责对使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日常管理包括进行岗前培训岗中管理实行严格考勤制度将其上岗工作表现与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挂钩确定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职责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 吉林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 吉政办发〔2008〕3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益性...
第十二条按省确定的规模,各地公益性岗位出现空缺要及时进行补充,保持本地公益性岗位开发规模。 第四章职责与管理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负责对使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日常管理,包括:进行岗前培训,岗中管理,实行严格考勤制度,将其上岗工作表现与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挂钩,确定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职责,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
吉林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 (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二○○八年十二月三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推动安置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根据国家和省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或社会筹资开发,以帮扶形式安置就业困难群体就业...
吉林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 吉政办发〔2008〕33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推动安置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根据国家和省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益性岗位是指彤客霍汰敷该阴掩幻便喜纶肌阑更缓丈纳酬桅录酣癣刘觉倡蕉姓岁都律源...
吉林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 吉政办发〔2008〕3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 推动安置就业 困难群体就业,根据国家和省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或社会筹资开 发,以帮扶形式安置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的便民利民就业岗...
http://code.fabao365.com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制定的吉林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文件号】吉政办发[2008]33号 【颁布部门】吉林省政府 【颁布时间】2008-12-19 【实施时间】2009-01-01 【时效性】有效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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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各级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分别负责本地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和专项资金筹集、使用等项工作。 第二章岗位开发与认定 第五条各地应结合实际,将公益性岗位开发作为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的一项基本措施,根据需要和可能,合理确定和适时调整公益性岗位的种类、数量及用工形式。 第六条公益性岗位的范围由省及各市州(...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或社会筹资开发,以帮扶形式安臵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的便民利民就业岗位。 第三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遵循的主要原则: (一)省统一开发与地方自行开发相结合的原则; (二)以就业困难群体为安臵重点的原则; (三)以开发便民、利民服务操作岗位为主的原则; (四)符合条件,自愿申报,面...
第五章劳动报酬和资金拨付第十六条各地和用人单位应及时足额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动报酬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劳动报酬一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第十七条用人单位按照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申请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吉林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 吉政办发〔2008〕3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