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要求:驾驶员应有1年以上驾龄,身体健康;在合乘中应当依法自律、安全驾驶;所选择的线路应当符合顺路便行的原则。车辆要求:提供合乘的车辆须是驾驶员本人所有的、具有本市号牌且经检验合格的7座以下小客车。
一、合乘行为的性质与定义 合乘行为,或称为好意同乘,是指驾车者出于善意,搭载非专业人士进行的非营业性载客活动。 此行为在法律上并未被明确列为合法或非法,但因其可能涉及道路交通安全问题,需谨慎对待。 二、合乘行为的法律规定 搭载人员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虽然该法并未直接...
分摊合乘费用的,合乘出行提供者每天未超过两次合乘出行;免费互助合乘的,每日提供合乘出行次数不限。每次合乘出行的合乘人员未超过两批次。 《指导意见》明确,判定合乘平台属于向社会提供合乘信息服务需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对合乘出行提供者、车辆进行信息核查...
关于国家交通运输局关于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若干规定,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并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的范围,因此不直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关于道路运输经营及相关业务的规范约束。该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而私人小客车合乘通常被视为一种非...
即刻交通 惠州市交通运输局近日正式印发《关于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若干规定》,明确私人小客车合乘(俗称“拼车”“顺风车”)是由车主事先发布出行信息,与相同路线乘客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属于自愿民事行为,不以营利为目的,不纳入道路运输及出
惠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若干规定 为规范惠州市私人小客车合乘行为,厘清私人小客车合乘与非法营运的界限,依法查处非法营运行为,保护合乘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本规定。
合法的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顺风车,与网约车经营性客运服务存在显著差异,其特点是提供者会预先发布出行信息,寻求线路相同的人合乘,并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提供免费互助。这种共享出行方式不需办理网约车相关许可。◇ 私人小客车合乘的条件与规定 私人小客车合乘需以车主自身出行需求为基础,并提前发布出行信息。
《赣州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管理规定》(赣市府办〔2017〕49号)于2017年8月10日起施行,至今已有6年。施行以来,对规范我市私人小客车合乘行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合乘各方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随着私家车的普及以及信息...
顺风车(私人小客车合乘)在江苏是合法的,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它是指出行线路相同的几人,共同搭乘其中一人的小客车的出行方式,旨在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实现免费互助。 二、主要规定 车主自身出行需求为前提:顺风车应以车主自身的出行需求为前提,事先发布出行信息。 分摊成本非盈利:顺风车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分摊的费用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并未直接对私家车合乘作出明确规定。私家车合乘,通常指的是私家车车主与乘客之间基于某种约定,共同分担出行费用或成本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在性质上可能更接近于一种民事互助行为,而非严格意义上的道路运输经营行为。 道路运输经营的定义与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