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法考试科目设置:七门主科,环环相扣 目前,我国的司法考试共有七个科目,它们相互关联,构成一个完整的法律知识体系。这七个科目分别是: 1. 宪法: 这是整个司法考试的基础,考察考生对国家根本法的理解和掌握。涵盖宪法基本原则、国家机构、公民权利义务等方面。重点在于理解宪法的精神实质,...
试卷一:综合知识,涉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制史、经济法等,考试时间为8:30-11:30。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等,考试时间为14:00-17:00。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含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等,考试时间为8:30-11:30。试卷四:实例分析和司法文书,包含各科目内容,考试时...
考试的科目设置并非一成不变,而是根据国家对法律人才培养目标的调整而有所变化。 考试科目涵盖了法律职业实践中必备的知识领域,旨在考察考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运用和分析能力,以及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 整体而言,考试科目旨在考察考生对法律体系的整体把握,以及对具体法律制度的深入理解。 这要求考生...
司法考试科目《行政法》中央行政机关的设置 中央行政机关的设置 【关联法条】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七条 依照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国务院设立办公厅。 国务院组成部门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国务院总理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在全国人民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