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辩护人提出,本案所涉的浙CD3587号轿车属于被告人叶文言、叶文语与林万忠共同所有,该车随被灵溪交管所作为证据保存于三联汽车修理厂,但不能改变其所有权性质,叶文语等人采取非法窃取的方法,盗走本属于自己所有的轿车,只是一般的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叶文语等人盗取轿车的价值应以苍价事物评(2002)87号物品估价鉴...
盗窃和诈骗两者之间有明显的相似:都是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的方式,因此都属于取得... 诈骗罪盗窃罪犯罪构成刑法研究 毛君、徐杰非法侵入住宅案[第526号]——入户盗窃财物数额未达到盗窃罪定罪标准,严重妨碍他人的居住与生活安宁的,可以按非法侵入住宅罪定罪处罚 秦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