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志刚 叶志刚,男,汉族,现任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国家四级高级法官。担任职务 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叶志刚目前是宁波均合机电有限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97%,是宁波铝易机械有限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80%;目前叶志刚是3家企业最终受益人,包括其在投资宁波均合机电有限公司最终收益股份为97%,投资宁波铝易机械有限公司最终收益股份为80%等;三、叶志刚的商业合作伙伴:基于公开数据展示,叶志刚目前有4个商业合作...
叶志刚目前担任苏州羽凡工程塑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时在3家企业担任高管,包括担任苏州羽凡工程塑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江苏楚吴国际商贸有限公司监事;二、叶志刚投资情况:叶志刚目前是苏州羽凡工程塑料有限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50%;目前叶志刚投资苏州羽凡工程塑料有限公司最终收益股份为50%,投资苏州全景环保...
2024年8月10号,南昌普瑞眼科医院执行院长叶志刚参加“青云班”第五届总结大会暨第六届开班仪式,并代表医院获“青云班圆梦中高考”卓越爱心单位授牌。共青团南昌市委书记刘众星,少年发展基金会秘书长施展现场致辞。南昌普瑞眼科医院携手“青云班”,共筑青少年中高考梦想之路 8月10日,阳光明媚。在这一天,南昌普瑞眼科...
叶志刚,男,1954年3月生,汉族,江苏省南京市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75年8月参加工作,198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2018年7月,叶志刚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辽源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向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物履历 2004年04月至2008年...
叶志刚 叶志刚,现任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工作分工 负责区查处、治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共同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分管查治信息股、查治监督股。
叶志刚目前担任陕西南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仁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企业法定代表人,同时担任陕西南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南宁市仁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二、叶志刚投资情况:叶志刚目前是3家企业直接控股股东,包括南宁市仁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控股比例达80%,来宾市...
叶志刚目前担任杭州半道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金鹰大厦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法定代表人,同时担任杭州半道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杭州金鹰大厦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二、叶志刚投资情况:叶志刚间接持股杭州金鹰大厦有限公司、投资占比达4.22%,杭州欧宝塑胶液电控制有限公司、投资占比达2.15%;目前...
喜讯!南昌普瑞眼科医院叶志刚荣获“南昌市五一劳动奖章”4月29日,为表彰先进,弘扬典型,进一步激励全市广大职工和劳动者不断开拓进取、努力拼搏,2024年南昌市五一劳动奖和南昌市工人先锋号发布活动在南昌市总工会报告厅隆重举行。会上,南昌普瑞眼科医院党支部书记、执行院长叶志刚被授予“南昌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