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余庆目前担任泰兴市隆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润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时在5家企业担任高管,包括担任江苏新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金湖新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二、叶余庆投资情况:叶余庆间接持股企业4家,包括投资江苏中正环境修复有限公司、投资占比达49.75%,泰兴市隆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占比达...
叶余庆,曾担任泰兴市公安局法制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法制科科长,后因涉嫌受贿行为受到当地检察院的起诉。一审判决结果为有期徒刑10年。然而,叶余庆对此判决表示不服,提出上诉,主张审判前遭受了刑讯逼供。与此同时,检察院则认为一审判决量刑过轻,对此提出抗诉。二审于7月14日上午在泰州市中级法院进行。
叶余庆担任泰兴市公安局法制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法制科科长期间,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涉及案件变更强制措施、执行方式变更及企业违法生产问题处理等。判决前,叶余庆上缴单位3000元,实际受贿金额为132000元。一审法院根据认定的事实,以受贿罪判处叶余庆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7万元。叶余庆及其辩护人认为...
高管信息:叶余庆 61评分 南京市润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的人叶余庆 :#0 ; 叶鹏 :#0 ; 法定代表人:叶余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1MADETDBP1B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住房租赁;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 地区:江苏-南京市-浦口区 法定代表人:叶余庆 53评分 南京新隆不动产服务有限...
监视居住,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调查刑事案件中,为了控制被告人活动,责令其不得离开指定的住所或指定的区域,设人或不设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方法。目的是为了防止被告人逃避侦查、审 著录项 来源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1995年第6期|P.50-51|共2页 作者 叶余庆; 作者单位 原文格式 PDF ...
叶余庆,曾任泰兴市公安局法制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法制科科长,因涉嫌受贿被当地检察院提起公诉,一审被判10年。一审宣判后,叶余庆以审判前遭刑讯逼供为由提起上诉,而检察院则以量刑偏轻提起抗诉。7月14日上午,泰州市中级法院二审判决,叶余庆因受贿11万余元,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