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消费者保护法 消费者保护法 第 1 条 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国民消费生活安全,提升国民消费生活品质,特 制定本法。有关消费者之保护,依本法之规定,本法未规定者,适用其他法律。第 2 条 本法所用名词定义如下:一消费者:指以消费为目的而为交易、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者。二企业经营者:指以设计、生产...
台湾消费者保护法--第1页 消费者保护法 第1条 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国民消费生活安全,提升国民消费生活品质, 特 制定本法。 有关消费者之保护,依本法之规定,本法未规定者,适用其他法律。 第2条 本法所用名词定义如下: 一消费者:指以消费为目的而为交易、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者。
法規名稱消 費 者 保 護 法 【制定.修正日期】 民國 94 年 1 月 14 日 【公布.施行日期】 民國 94 年 2 月 5 日 編輯著作權者: 黃婉玲 【法規沿革】 1.中華民國八十三年一月十一日總統(83)華總(一)義字第 0165 號令制定公布全文 64 條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二十二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2000076...
1、台湾消费者保护法施行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消费者权益 第一节健康与安全保障 第二节定型化契约 第三节特种买卖 第四节消费信息之规范 第三章 消费者保护团体 第四章行政监督 第五章消费争议之处理 第六章罚则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1条本细则依消费者保护法(以下简称本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订定之。
台湾《金融消费者保护法》 總統令制定「金融消費者保護法」 文 / 站務 18 總統 令 中華民國 100 年 6 月 29 日 華總一義字第 10000133861 號 茲制定金融消費者保護法 公布之。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 中華民國 100 年 6 月 29 日公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護金融消費...
第28条消费者保护团体依本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从事商品或服务检验所采之样品,于检验纪录完成后,应至少保存三个月。但依其性质不能保存三个月者,不在此限。 第29条政府于消费者保护团体依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请求协助时,非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第四章行政监督 第30条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二项所称出示有关证件,指出示...
本章规定了金融服务机构在提供金融服务或商品时应尽的义务,与其他法律相比,本法并未一一罗列金融消费者的各项权利,而是通过规定金融服务机构的义务来印证金融消费者的权利,这也体现了本法是通过限制金融服务机构的行为来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利的。 第七条 ...
本条与第九条、第十条一起,构成了台湾地区“金融消费者保护法”中设立的金融服务机构的诚信缔约制度。该制度的核心内容是:金融服务机构在与金融消费者之间签订正式的服务合同之前,应充分了解金融消费者的相关数据,为其提供适合其财力、专业经验以及抗风险能力的金融商品或服务,同时,对金融商品或服务以及服务合同中的重...
台湾《金融消费者保护法》的内容述评及启示
中国台湾《金融消费者保护法》主要规范了()的法律概念,设置了财团法人性质的争端解决机构,建立了法制化的金融纠纷解决机制。 A金融消费者权益 B金融消费者 C银行消费者权益 D银行消费者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真诚赞赏,手留余香 小额打赏 169人已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