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年5月7日,正式以“新国音”取代“老国音”,汉语改采北京音为标准,“ㄪ(万)v、ㄫ(兀)ng、ㄬ(广)gn”三个符号不再使用,只用于标注方言。 1986年,台湾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以罗马字拼写的汉语译音系统“注音符号第二式”。由于注音符号在台湾地区推行相当成功,小学生皆被要求熟练使用。所以在闽南语、客家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