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报道,“立法院内政委员会”初审通过“选举罢免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延长投票时间,从上午8时开始到下午5时结束;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李俊俋说,以现况来说,投票时间是上午8时到下午4时,很多劳工工作到下午4时,就来不及投票,基于让大家能行使投票权、有投票机会,应延长投票时间。 邓天佑晚间受访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