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等特定地点的法院管辖。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选择管辖法院,从而实现地域管辖的变通。 例如,《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
我国法院刑事案件级别管辖的变通 一、法条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级别管辖的变通】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二、条文解读 本条是关于上下级人民法院...
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同时,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且协商解决不了的,也可以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这种变通原则有助于解决因管辖权问题而产生的争议,确保案件能够顺利进入审理程序。 综上所述,上下级法院管辖权的变通原则包括上级法院管辖权的...
一、管辖权变通之移送管辖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据此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
上下级管辖权变通主要涉及到的是法院系统内部不同层级之间在案件管辖权上的灵活调整.这种变通主要基于实际工作需要和法律规定,并且通常是在特定情形下进行的.以下是对上下级管辖权变通原理的详细解释: 一,法律依据 上下级管辖权变通的实施,必须严格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1、指定管辖的变通。指定管辖是指当管辖不明或者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宜行使管辖权时,由上级人民法院以指定的方式确定案件的管辖。《刑事诉讼法》第27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可见,指定管辖分为两种情况:(1)由上级人民法院以指定的...
管辖变通包括: 1、优先管辖和移送管辖。 2、指定管辖,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3、特殊情况的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我国司法机关和外国司法机关可以相互...
级别管辖的变通 条码条形码 第二十四条 【级别管辖的变通】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十五条 【地域管辖】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
法律分析: 管辖变通包括:1,优先管辖和移送管辖.2,指定管辖,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3,特殊情况的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 查看全文 朱培律师 执业15年 资质认证 2023-02-10 刑事案件的管辖权 法律分析:刑事...
一、有关级别管辖的变通规定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8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也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交由下级人民法院审判;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对于这一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