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5号》主要内容来自主板的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科创板和创业板相关审核问答等现行法规文件,聚焦首发企业具有共性的财务会计问题,包括增资或转让股份形成的股份支付、应收款项减值等,形成了19项规定。针对部分发行人日常经营活动高度依赖信息系统的情形,新增“5-14信息系统专项核查”。《...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44号目目录录4-1历史上自然人股东人数较多的核查要求4-申报前引入新股东的相关要求4-3对赌协议4-4资产管理产品、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投资发行人的核查及披露要求4-5出资瑕疵4-6发行人资产来自于上市公司4-7股权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仲裁4-8境外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4号》,本指引适用于发行证券、债券以及其他金融工具等发行类业务。本文将对该指引进行详细的解读和梳理,同时对其适用的背景、目的以及对市场的影响进行分析。一、背景与目的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逐步发展,发行类业务的规模与复杂性不断增加,监管机构为了维护市场秩序...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4号要求监管部门对发行前的过程进行跟踪监管,并与发行人进行沟通、交流,对符合监管规则的发行人,协助其及时解决问题,推动有序的发行。对于有违规行为的发行人,监管部门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罚和纠正措施,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第四步:监管后的跟踪检查 在发行结束后,监管部门还需对发行人...
4-2 申报前引入新股东的相关要求 对IPO申报前12个月通过增资或股权转让产生的新股东,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应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2号》的相关要求进行核查。发行人...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4号》20项内容中明确要求会计师核查的事项主要有3项,包括“4-3 对赌协议”、“4-11 关联交易”和“4-15 发行人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另有2项可能与会计师相关,包括“4-4 资产管理产品、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投资发行人的核查及披露要求”和“4-5 出资瑕疵”。 《监...
1、★★★原来IPO审核相关具体标准和核查要求以《首发审核问答》形式发布,现在以《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形式发布,原来在审核问答的部分内容(比如“如何理解重大不利同业竞争”、“如何理解发行人和实际控制人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因涉及到首发注册管理办法的具体法律规定,因而调整为《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7号》发布。
首先,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4号》,发行人在发行证券前应向证券监管机构提交包括:发行方案、证券发行承销协议、公司章程、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完整发行申请材料。其次,发行人在发行证券前还应向投资者披露完整的财务信息,使投资者能够充分了解发行人的财务状况,便于对发行人的财务风险进行评估。 此外,发行人...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4号》中规定了IPO企业在特定情形下可以恢复对赌条款。以下是对该规定的详细解读: 一. 对赌条款恢复的情形 根据该指引,IPO企业在特定条件下可以恢复对赌条款。这些条件通常包括但不限于: 发行人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例如,发行人未因对赌条款而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 对...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4号》20项内容中明确要求会计师核查的事项主要有3项,包括“4-3 对赌协议”、“4-11 关联交易”和“4-15 发行人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另有2项可能与会计师相关,包括“4-4 资产管理产品、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投资发行人的核查及披露要求”和“4-5 出资瑕疵”。《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