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发明构思,一般是指在发明创造的完成过程中,发明人为解决所面临的技术问题在谋求解决方案的过程中所提出的技术改进思路。发明创造对现有技术做出的贡献不仅体现在技术手段的选取上,而且会蕴含在发明构思的提出中。发明构思一旦提出,就会指引发明人去选取具体的技术手段对现有技术进行改进或创新,以解决其存在的技术问...
“依照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可以作为一件专利申请提出的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应当在技术上相互关联,包含一个或者多个相同或者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其中特定技术特征是指每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为整体,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技术特征。” 《专利审查指南》试图对“总的发明构思”作出...
由此可见,在发明构思视角下,进行权利要求布局,正是践行专利制度“公开换保护”的应有之义。因此,提高业内专利撰写的水平,掌握在发明构思下的权利要求布局意识,更是一项迫在眉睫的任务。在这个意义上,二审法院在前述两案的裁判要旨,对于促进业内树立发明构思视角下的权利要求保护意识,十分必要。四、结语 “公...
“发明构思法”是在个案中识别出其“发明构思”的具体方法,即通过“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怎么办”去识别、理解某项具体的发明创造,两者密切相关。“发明构思法”的实务意义是令“发明构思”从抽象概念的“神坛”中走到个案中,在事实认定的层面上从本质上理解发明创造“是什么”,从而为法律层面的价值...
发明构思是技术研发人员在发明创造完成的过程中,为了解决所需解决的技术问题,而采用的解决该技术问题所需要而提出的改进思路。通常被广泛应用于“审查意见”、“驳回决定”、“复审或无效决定”中来帮助创造性理解,因此,我们对发明构思撰写成专利申请文件时应当有着清楚表达,这样才能够有助于专利审查员对本发明构思...
2022年的裁判要旨中指出:在采用“三步法”判断发明创造是否具备创造性时,如果发明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之间在发明构思上存在明显差异,则通常可以认定本领域技术人员缺乏改进现有技术以得到本发明的动机;如果作为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之间在发明构思上存在明显差异,则通常可以认定现有技术中不存在将对比文件结合以得到本发明的...
因此,从上述内容中,我们可以概括出其发明构思为:通过在在接入服务器高层软件上实现“虚拟Web Server”来处理需要做强制Portal的报文,因此省却了原来由底层硬件完成的DNAT和SNAT的过程,故提高了强制Portal的速度。 二、发明构思在等同原则判定过程中的作用
一、发明构思概念之惑 在中国现行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中,只有为了阐述权利要求的单一性问题的时候,在专利法三十一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三十四条中引入了“总的发明构思”概念,并在审查指南中进一步阐明“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是指具有相同或者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其中特定技术特征是指每一项发明或者实用...
基于上,可以确定,如果选择的“最接近现有技术”与待评价发明创造具有不同技术构思,那么该“最接近现有技术”无法成为重构“发明创造”的基础,无法判断待评价发明创造的创造性。相关文章链接:专利天下:专利创造性“三步法”万能吗?—“三步法”来源探析 ...
《把握发明构思,客观判断创造性》发明构思的把握与创造性的客观判断是知识产权领域的核心命题。技术方案的独创性不仅取决于技术效果的新颖程度,更在于发明人对技术问题的独特解决路径。在专利审查实务中,审查员需要穿透技术表象,深入分析技术方案的本质特征,运用逻辑严密的判断框架进行创造性评估。技术问题的精准界定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