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反垄断法的对比主要体现在立法理念、制度设计以及具体条款的修订上,以下是对新旧反垄断法的详细对比: 一、立法理念的更新 旧反垄断法主要侧重于维护市场竞争秩序,防止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而新反垄断法则在此基础上,更加强调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体现了法律对市场经济中弱势群体权益的关注和保...
反垄断法的新旧对比主要体现在对垄断行为的定义、适用情形以及执法机构等方面的规定上。 一、垄断行为的定义 新反垄断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了三种垄断行为,包括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这一规定与旧法相比,更加明确和具体地界定了垄断行为的范围。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
十六、将第四十六条改为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修改为:“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上一年度没有销售额的,处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者的法定代...
新修订《反垄断法》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组织其他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或者为其他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提供实质性帮助。”同时新修订《反垄断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也规定,经营者组织其他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或者为其他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提供实质性帮助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四条修改为:“反垄断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国家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制定和实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竞争规则,完善宏观调控,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
新修订《反垄断法》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组织其他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或者为其他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提供实质性帮助。”同时新修订《反垄断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也规定,经营者组织其他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或者为其他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提供实质性帮助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新修订《反垄断法》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组织其他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或者为其他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提供实质性帮助。”同时新修订《反垄断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也规定,经营者组织其他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或者为其他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提供实质性帮助的,将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