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常见的情境下,基金管理人在合伙型基金中持有份额,且该基金为单GP、单执行事务合伙人模式,则基金管理人、GP与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身份必须合一。架构图示意如下: 在基金管理人与GP/执行事务合伙人完全分离的情形下,则基金管理人应与该GP/执行事务合伙人具备“强关联关系”(比如,基金管理人控股或控制GP)。典型架构...
根据《合伙企业法》,执行事务合伙人由普通合伙人担任。根据两个GP/执行事务合伙人是否均具有私募基金管理人资质,将双GP、双执行事务合伙人的私募基金分为三类: (一)两个执行事务合伙人均具有私募基金管理人资质 该基金(以下简称“南通基金”)的基本信息如下: 南通基金架构如下: (1)两个GP均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且均...
采用“双GP”、“双执行事务合伙人”模式架构的合伙型私募基金,相关方需要关注其中涉及到的合规问题、GP之间的权责分工等相关问题。 为了避免“双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架构合规性被中基协质疑,2名执行事务合伙人之间...
与普通双GP基金相比,“双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的优势更为明显: 优势一:GP具备参与合伙事务的适格身份 我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相较于普通双GP模式,未取得私募牌照的GP通过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针对双GP基金,不同模式下的影响各不相同。模式一中,双GP单牌照下,基金管理人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GP2不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符合新规要求。模式二下,基金管理人不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GP1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未持有牌照,这种模式未来将受到直接限制。模式三下,双GP双牌照,且任一GP担任执行事务合伙...
是的合伙企业合伙人出资是必须的,只是出资可以是认缴也可以是实缴。这是第一点。第二,无论是普通合伙合伙企业还是有限合伙企业里,只要是普通合伙人(general partner),除了常规的实物、现金、无形资产等资产,还可以以劳务出资,只是gp的劳务顶多少权益份额,要所有合伙人协商确认,如果需要承担债务也是...
1. GP是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是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责任非常重大。执行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执行合伙人的法律角色=一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有限责任合伙企业中,可能有不止一个普通合伙人。依照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可以委托一名或者多名合伙人代表合伙企业,依照合伙协议的规定或者全体合伙人...
双gp模式下执行事务合伙人是否需要实缴资本 是的合伙企业合伙人出资是必须的,只是出资可以是认缴也可以是实缴。这是第一点。第二,无论是普通合伙合伙企业还是有限合伙企业里,只要是普通合伙人(general partner),除了常规的实物、现金、无形资产等资产,还可以以劳务出资
普通合伙人(General Partner):泛指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机构或自然人,英文简称为GP。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Private Equity(简称“PE”)在中国通常称为私募股权投资,从投资方式角度看,依国外相关研究机构定义,是指通过私募...
普通合伙人对外可以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对于第三方来讲,gp之间如何约定并不重要,除非是明知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