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条例》明确列出禁止危害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如擅自进入轨道交通控制中心、驾驶室、车站控制室、轨道、隧道等场所;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开关装置,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防护装置,不当使用轨道交通设施;向轨道交通线路、列车以及其他设施投掷物品;在地面、高架段、海堤段线路特别保护区内的水域实施垂钓...
条例授权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对影响轨道交通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为创造良好的运营秩序和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明确禁止九种会影响地铁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行为(一)在车站内摆摊设点、堆放杂物、拉客揽客以及在车站、列车内擅自兜...
《厦门经济特区轨道交通条例》正式施行 条例规定 禁止携带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以及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站乘车。禁止携带的物品目录由市公安机关会同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
《厦门经济特区轨道交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8年12月21日经厦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并于今日起开始施行。 《条例》是一部综合性经济特区法规,共七章五十六条,涵盖轨道交通规划和建设、安全保护区管理、运营服务、安全与应急管理、相应法律责任等各方面内容。对建设(作业)单...
12月21日上午,厦门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厦门经济特区轨道交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9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经过三次修改后的《条例》有何变化?今后市民乘地铁要注意什么?晨报记者为您一一解析。 吸烟、乱吐痰最高罚两百 《条例》规定,乘客在地铁上有以下不文明行为,...
条例 是厦门市现行有效的第100部地方性法规, 将于2019年2月1日正式施行。 这是厦门轨道交通法治化的里程碑事件, 对保障厦门轨道交通的可持续发展 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条例》是一部综合性经济特区法规,共七章五十六条,涵盖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综合开发、安全保护区管理、运营服务、安全与应急管理等各方面内容。
一部全票通过的法规,让我市地铁驶入法治轨道。近日,《厦门经济特区轨道交通条例》(简称《条例》)历经四审,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这部《条例》,是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发挥主导作用,市政府及其各部门通力合作,集中民意、汇聚民智、凝聚共识...
《条例》明确禁止九种影响轨道交通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行为,其中一条就是不能在车站、列车内使用滑板、溜冰鞋、独轮车、平衡车等代步工具。 此外,禁止在车站内摆摊设点、堆放杂物、拉客揽客以及在车站、列车内擅自兜售或者散发物品、报纸、广告、宣传品等;禁止在车站、列车内吸烟,点燃明火,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以...
东南网12月2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沈华铃)明年2月1日起,《厦门经济特区轨道交通条例》将正式施行,届时,乘坐轨道交通什么不能做,将有章可循。昨日,厦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厦门经济特区轨道交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