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存在《厦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串通投标情形认定细则》第二条第5-9项的情形的,应当确认否决其投标,且在评标报告中进行说明。 2.监管部门在招投标活动中发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厦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串通投标情形认定细则》的第一条的情形的,应当责令纠正。 3.监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