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征求意见稿转发,请各区财政局、各学(协)会组织相关单位或会员进行讨论,提出反馈意见,并收集汇总意见于3月1日之前将反馈意见报送到市财政局会计处,请各有关单位、个人积极反馈意见及建议,我局将汇总整理各方面意见建议反馈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