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试行)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 〔2016〕 81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 (国办发 〔2018〕 80 号)和 《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租赁期限不得少于三年;办学场所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昨日下午,厦门市教育局召开厦门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新闻通气会,公布新出炉的《厦门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以下称“设置标准(试行)”]。
1月17日下午,厦门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新闻通气会在市教育局召开。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副局长陈珍出席会议并通报《厦门市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的具体实施办法。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支队相关业务处室...
+1 首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扫码打开 手机搜狐网 无需下载APP 精彩内容随时看划重点啦!图说厦门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 2019-01-17 18:35 来源:厦门市教育局各相关处室(单位)返回搜狐,查看更多平台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阅读() 内容举报大家都在...
本标准所称校外培训机构,是指由教育部门许可,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中小学生举办实施与学校文化教育课程相关或者与升学、考试相关补习辅导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和线上网络培训机构除外)。涉外教育培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