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鼎光电 605118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2002年9月27日,公司前身厦门力鼎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成立。 经营范围: 光学镜头的设计、生产和销售业务。 注册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美路26号1号厂房 办公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美路26号1号厂房 证监会行业种类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
根据《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8,759.06倍,高于15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份的60%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41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
东共4 人,代表股份 360,840,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88.6333%; (2)根据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在本次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 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78 人,代表股份 1,552,800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3814%。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 网络投票系统提供...
力鼎光电、公司 指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本 指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计划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含控股子公司) 激励对象 指 人员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调整和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闽理非诉字[2025]第 013-01 号致: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法接受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鼎光电”或“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两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06%。 ●公司已同步发布了本次可解除限售股票的相关上市流通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具...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受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大会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会议地点为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美路26号公司会议室,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授予日)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除6名激励对象不符合授予条件外,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 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相符,激励对象不 包含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35,576.35万元,用于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和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42.98万元,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余额为14,000万元。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1.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关于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 法 律 意 见 书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