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完善土地供应、市场准入、营商环境、审批服务(附件2)、金融服务(附件3)等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机制。 (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监管局、市审批管理局分别负责) 3.健全完善招商引资项目企业重点骨干人才住房和子女入学政策。 (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