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将第五条修改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央企业及其直接控股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总部)以外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 3.删去第十六条第二款中的“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