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4-1厂房之间及其与乙丙丁戊类仓库民用建筑等的防火间距 S=A+B1+B2 5.同一座U形或山形厂房中相邻两翼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建火规》,当厂房 的占地面积小于《建火规》规定的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时,及防火间距 可为6m。 2.甲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的地...
厂房之间及其与乙、丙、丁、戊类仓库、民用建筑等旳防火间距(m) 名称 甲类厂房 乙类厂房(仓库) 丙、丁、戊类厂房(仓库) 民用建筑 单多层 单多层 高层 单多层 高层 裙房单多层 高层 一二级 一二级 三级 一二级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一二级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一类 二类 甲类厂房 单多层 一二级 12 12 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