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生函〔2013〕113号) 浙江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豆蔻等食品香辛料标准适用有关问题的请示》(浙卫〔2012〕33号)收悉。经研究, 现批复如下: 一、列入《香辛料和调味品名称》(GB/T 12729.1-2008)的物质(罂粟种子除外),可继续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使用。 二、列入《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
【发布单位】 国家卫生计生委 【发布文号】 卫计生函[2013]113号 【发布日期】 2013-05-03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wst.hainan.gov.cn/wst/rdzt/spaqzl/qtxx_19405/201305/t20130521_963322.html 关于香辛料标准适用有关问题的批复...
卫计生函〔2013〕113号 浙江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豆蔻等食品香辛料标准适用有关问题的请示》(浙卫〔2012〕33号)收悉。经研究, 现批复如下: 一、列入《香辛料和调味品名称》(GB/T 12729.1-2008)的物质(罂粟种子除外),可继续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使用。 二、列入《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
你厅《关于豆蔻等食品香辛料标准适用有关问题的请示》(浙卫〔2012〕33号)收悉。经研究, 现批复如下: 一、列入《香辛料和调味品名称》(GB/T 12729.1-2008)的物质(罂粟种子除外),可继续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使用。 二、列入《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规定的可用于保...
关于香辛料标准适用有关问题的批复(卫计生函[2013]113号) 核心提示:关于香辛料标准适用有关问题的批复 关于香辛料标准适用有关问题的批复
关于香辛料标准适用有关问题的批复(卫计生函[2013]113号)关于香辛料标准适用有关问题的批复... 收藏 都在用的电商反恶工具 登录后查看更多信息 登录查看>> 10秒注册>>为反恶联盟提宝贵建议、投诉 如果您对反恶联盟有任何建议或投诉都可以在右边输入 我们一定会第一时间为您回复 Bug反馈 功能需求 投诉 ...
卫计生函〔2013〕113号 浙江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豆蔻等食品香辛料标准适用有关问题的请示》(浙卫〔2012〕33号)收悉。经研究, 现批复如下: 一、列入《香辛料和调味品名称》(GB/T 12729.1-2008)的物质(罂粟种子除外),可继续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使用。
卫计生函〔2013〕113号 浙江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豆蔻等食品香辛料标准适用有关问题的请示》(浙卫〔2012〕33号)收悉。经研究, 现批复如下: 一、列入《香辛料和调味品名称》(GB/T 12729.1-2008)的物质(罂粟种子除外),可继续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