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符合《次氯酸钠类消毒剂卫生质量技术规范》和《戊二醛类消毒剂卫生质量技术规范》的产品。 (六)抗(抑)菌制剂。 (七)卫生部规定的其他不需要进行产品卫生许可的消毒剂和消毒器械。 第三条产品责任单位应对符合本规定适用范围的消毒产品进行卫生安全评价,并对评价结果负责。卫生安全评价合格的消毒产品方可上市销售。
自 治区、 直辖市卫生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为加强取消许可的消毒产品的事后监督管理, 建立卫生安全评价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 我部组织制定了 《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 于2010年1月 1日 起施行。
市卫生监督所开展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监督检查.2024-07-17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局.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调整《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中抗(抑)菌制剂毒理学指标检测方法的通知.2011-04-22 [5]福建省卫生厅信息公开办公室. 福建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印发《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
卫生部关于印发《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为加强取消许可的消毒产品的事后监督管理,建立卫生安全评价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我部组织制定了《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
卫生部关于印发《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为加强取消许可的消毒产品的事后监督管理,建立卫生安全评价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我部组织制定了《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
卫生部关于印发《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为加强取消许可的消毒产品的事后监督管理,建立卫生安全评价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我部组织制定了《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
卫生部关于印发《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为加强取消许可的消毒产品的事后监督管理,建立卫生安全评价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我部组织制定了《消毒产品卫生安全...
第八条卫生安全评价检验应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消毒产品检验机构进行。紫外线杀菌灯、压力蒸汽灭菌器、食具消毒柜等消毒器械产品首次上市前的电器安全性能的测定应在市级以上具有法定计量认证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 检验方法应按照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或相关国家标准的方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