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居室(厅)内布置家具的墙面直线长度应大于3m。 3.2.4 无直接采光的厅,其使用面积不应大于10m2。 3.3 厨房 3.3.1 厨房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1 一类和二类住宅为4m2; 2 三类和四类住宅为5m2。 3.3.2 厨房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并宜布置在套内近入口处。 3.3.3 厨房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