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占坑式辩护”,主要是指在刑事辩护中,由于公检法等办案机关指定辩护律师(一般指法律援助律师),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被追诉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委托的辩护律师无法介入案件的一种情形。 刑事诉讼法规定了自行辩护、委托辩护与指定辩护3种辩护方式。其中,自...
在“占坑式辩护”中,法援律师往往徒有辩护之名,实际上扮演着“见证者”甚至“配合者”的角色,对于法律赋予被追诉人的辩护权视若无睹,既不提出有关罪名方面的建议,也不提出有关量刑方面的建议,甚至要求被追诉人一味地认同办案机关提出的罪名与刑罚,过分追求...
只有遏制“占坑式辩护”行为,才能促进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完善与法律援助资源的合理利用。“占坑式辩护”现象之所以备受争议,是因为它违背了法援制度的初衷,侵犯了被追诉人的辩护权,造成了法律援助资源的错配和浪费,暴露了刑事诉讼法律制度执行过程中的缺陷。治理这一现象,不仅需要完善相关法...
:本人结合团队今年代理的两起职务类犯罪案件谈谈如何规避被“占坑式辩护”及如何合理应对“占坑式辩护”。 一、从本次热议事件的起因吴敏涉嫌受贿案来认识“占坑式辩护” 本次热议事件的起因是原江西省吉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敏案,吴敏因涉嫌受贿罪被监察部门立案调查,案件到了法院审判阶段吴敏的家属委托张庆方律师担任...
占坑式辩护,是指在刑事诉讼法规定被追诉人只能有两名辩护人的限制下,办案机关通过提前指定法律援助律师的方式,占用辩护名额,从而导致当事人无法行使自主选择辩护人权利的现象。这种做法严重侵害了被追诉人的有效辩护权。《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在审判阶段,指定辩护常被诟病为占坑辩护,这与尚未建立有效辩护、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评判标准有关,也与...
不过,当时的审判长对此事的处理,既轻描淡写,又暖人心扉。这位资深法官直接说:“两位律师都出庭参加辩护,不用解除法援律师的委托”。由于法律规定一名被告最多只能有两名辩护人,这样的做法也是完全合情合理的。后来,这两位辩护人在法庭上都“占坑”了,还彬彬有礼,互相迁让,进行了愉快的合作,分别从不同...
韩旭:令人忧虑的“占坑式辩护” 一、“占坑式辩护”的内涵和特点 所谓“占坑式”辩护,是指法律援助机构强行指派律师以占据刑诉法规定的被追诉人可以委托两名辩护人的位置,致使被追诉人无法继续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近年来在一些有社会影响的重大案件中,我们均可以看到“占坑式辩护”的影子。例如,杭州莫焕晶案、江...
1.刨坟式辩护 委托人大概率是被告人的家人,或者是被告人自己。这种案件多数是争议比较大的案件,当事人也好,家属也罢,都不太愿意直接用法院指派的法律援助律师,还是对于自行委托的律师比较放心一些。2.占坑式辩护 委托方或者指派方,基本上都是法律援助律师(在这里并不是说法律援助律师有什么问题,只是就事论...
四川内江赵永韦案:北京张庆方律师在四川内江赵永韦案中,遇到了“占坑式辩护”情况。在这个案件中,办案单位可能出于对案件质量的担忧或者其他原因,通过指派法律援助律师,排挤家属聘请的律师介入案件,试图让案件按照他们的预期进行,而不是真正让被告人得到充分有效的辩护。 劳某案:劳某被抓后,家属帮他请了律师。律师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