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南宁市委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宁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南发〔2010〕3号),设立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地方性法规、规 章、规范...
南宁市房产局网签系统-南宁市房屋网签平台官网是一个方便快捷的网签平台,为南宁市民提供了便捷的房屋买卖服务。该平台具有许多优点,下面将从多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1、平台介绍 南宁市房产局网签系统-南宁市房屋网签平台官网是南宁市房产局推出的一项房屋网签服务。该平台提供了一站式的房屋买卖服务,方便了南宁市民的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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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局在开展全市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或为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 为进一步强化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依法、诚信、规范经营的...
制定机关:南宁市房产管理局南宁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南价检〔2009〕25号 公布日期:2009.08.26 施行日期:2009.08.26 时效性: 法规类别: 南宁市物价局、南宁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加强南宁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管理的通知 (南价检〔2009〕25号) 各物业服务企业: ...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0]3号文的精神,现将经济适用住房新旧政策衔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2009年9月1日前已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未购房且已办理重新登记确认手续的申购户,经核查现无房或现住房人均面积在16平方米(含)以下的,给予保留购房资格。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公布2017年第三批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审核合格人员名单的通告 根据《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43号)有关规定,南宁市2017年第三批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符合条件的卢雪艳等213户家庭,经在市住房局政务信息网、市资格中心政务信息网公示无异议,现予以核准保障资格,并且进行公...
【南宁武鸣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拟最高每套给予1万元财政补贴】8月23日讯,据广西南宁市武鸣区政府官网,近日,南宁市武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持续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显示,继续优化城区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中首套住房认定标准。居民家庭申请商业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
一、凡南宁市辖区范围内新开工、销售的民用建筑,建设单位应当将所建、所销售的民用建筑节能措施、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在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和销售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予以载明,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根据南宁市商事制度改革暨“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在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主体数据库中随机抽取了广西宁泰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等18家开发企业、广西大迈置业有限公司等43家房地产经纪和租赁企业进行现场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