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讯,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暂停受理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当前资金运用率已超过85%,根据《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南金管规〔2019〕5号)第三条“如管理中心资金运用率超过85%,出现贷款资金不足的情况时,暂时...
一、取消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的期限限制,贷款申请人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即可向我管理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 二、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原商业住房贷款剩余本金部分,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年限不得超过原商业住房贷款剩余贷款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