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如果像该案例中,车位没有产权,属于全体业主,业主在属于公共区域的停车位上安装属于个人使用的充电桩,就会涉及到“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按照《民法典》、《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确实需要业主共同决定。具体来说,就是“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
原则上产权车位或租赁车位应选用小功率充电桩,且不得用于商业经营,公共车位可结合小区供电情况建设直流快速充电桩。鼓励居民使用具备有序充电功能的自用充电设施;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在省级官网承诺公示名单中选择具备较强充(换)电设施安全运营服务能力的企业统一建设...
来源: 央视网 2023年06月13日 15:45 内容简介 租赁车位充电桩 新闻栏目推荐 新闻联播 焦点访谈 新闻直播间 新闻1+1 朝闻天下 CCTV-1综合 CCTV-2财经 CCTV-3综艺 CCTV-4中文国际 CCTV-5体育 CCTV-5+体育赛事 CCTV-6电影 CCTV-7国防军事 CCTV-8电视剧 CCTV-9纪录 CCTV-10科教 CCTV-11戏曲 CCTV...
南京中院审理后认为,充电桩是新能源汽车实现使用目的不可或缺的设备,朱某作为涉案车位长期承租方,有权在其使用车位上安装与其汽车配套的充电桩。且该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出具证明对朱某安装充电桩的行为是支持的。现朱某申请在其使用车位上安装充电桩,按照供电公司的要求需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在相关申报材料上盖章,小区物业...
【南京市12345】您好!您于10月28日反映的物业管理问题,已由市政务热线管理平台转至我单位。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核实,现答复如下:经核实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目前暂不具备在小区安装、实施的条件,您的车位并非产权车位,属于租赁给业主使用,是属于公共区域。您需要
原则上产权车位或租赁车位应选用小功率充电桩,且不得用于商业经营,公共车位可结合小区供电情况建设直流快速充电桩。鼓励居民使用具备有序充电功能的自用充电设施;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在省级官网承诺公示名单中选择具备较强充(换)电设施安全运营服务能力的企业统一建设、...
原则上产权车位或租赁车位应选用小功率充电桩,且不得用于商业经营,公共车位可结合小区供电情况建设直流快速充电桩。鼓励居民使用具备有序充电功能的自用充电设施;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在省级官网承诺公示名单中选择具备较强充(换)电设施安全运营服务能力的企业统一建设、...
本报讯 (记者 赵兴武 通讯员 李钰)南京一用户购买了一辆新能源汽车,安装充电桩却成了难题。物业管理公司以租赁车位不可安装及存在安全隐患等原因予以阻挠。近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判令物业管理公司予以配合。 朱某是一名网约车司机,驾驶新能源汽车,故想在小区租赁车位上安装充电桩。按供电企业要...
原则上产权车位或租赁车位应选用小功率充电桩,且不得用于商业经营,公共车位可结合小区供电情况建设直流快速充电桩。鼓励居民使用具备有序充电功能的自用充电设施;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在省级官网承诺公示名单中选择具备较强充(换)电设施安全运营服务能力的企业统一建设、...
南京中院审理后认为,充电桩是新能源汽车实现使用目的不可或缺的设备,朱某作为涉案车位长期承租方,有权在其使用车位上安装与其汽车配套的充电桩。且该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出具证明对朱某安装充电桩的行为是支持的。现朱某申请在其使用车位上安装充电桩,按照供电公司的要求需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在相关申报材料上盖章,小区物业...